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贵港市港北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重要专题 >  正文
土地拍卖程序与规则
2008-06-23 11:45  文章来源:临沂商务网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、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(简称出让人)发布拍卖公告,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、地点进行公开竞价,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。拍卖程序与规则如下:
  一、发布拍卖公告;拍卖公告至少应当在拍卖日前20日发布。
  二、竞买人报名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,交付履约保证金;
  三、拍卖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和资信进行审查、核验,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证书;
  四、公开拍卖。拍卖应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、地点由土地拍卖主持人按以下程序主持进行:
  1、拍卖开始前,竞买人凭竞买资格证书领取统一编号的应价牌,竞买人少于三人的,主持人应当终止本宗地的拍卖;
  2、竞买人显示应价牌,主持人点算竞买人;
  3、主持人介绍拍卖土地的位置、面积、用途、使用年限、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;
  4、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,没有底价的,应当予以说明;
  5、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应价;
  6、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应价;
  7、主持人连续二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,如果最后应价达到了拍卖底价,主持人在第三次报出最后应价后落槌,即表示成交,如果最后应价未达到拍卖底价的,主持人应宣布收回拍卖标的,停止拍卖;
  8、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。
  五、拍卖成交后,出让人、拍卖人、竞得人当场签订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。
  六、竞得人应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并按《成交确认书》约定时间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。《成交确认书》对出让人、拍卖人、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。
  七、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可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(不计息)。
  八、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竞得结果无效。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。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:
  1、竞得人反悔,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土地使用权出(转)让合同的;
  2、竞买人、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;
  3、竞买人、竞得人的采取行贿、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;
  4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它违约情形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网站管理: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 吴 博 电话: 010-65198950 Email: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: 刘励勤 电话: 0771-5304648 Email: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: 危 瑜 电话: 010-51651200-630 Email: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